培训“烂尾”拒退学费 分局全力调解成功退款
来源:容桂市监分局     发表日期:2019-04-10 10:44    点击数:3916    作者:廖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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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容桂市监分局接到辖区一艺术培训机构学生的投诉。学生反映他们报读了该机构举办的等级资格考试培训班,交了2000元的培训费用,报名时的课程安排显示课程共十天,但实际培训中培训机构并没有安排学生参加最后两期的培训课程。学生要求退回最后两天的学费,培训机构以上级停办该等级资格考试、且已及时通知学生停课为由,拒绝退款,之后一直对学生的诉求不予回复。

分局工作人员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机构已经关门停止办学,学生反映情况属实。由于该机构已经提供八天培训服务,因取消等级资格评定而未进行最后两天的培训,这种情况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培训服务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公平原则和相关的行业规定,该机构理应退回消费者的部份培训费用。工作人员积极联系该机构的负责人,进行多次调解,最终每名学生获得400元学费退款。

本次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消费者与培训机构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任明晰,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及时向有关部门求助,最终使本次消费纠纷顺利解决。因此,分局特提醒广大市民,应选择规模大、正规的教育培训机构,并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对教学的时间、报名费、课时费、资料费以及退费规定等内容在协议合同中明确体现,确定好双方的权益义务关系,对将来容易出现的问题补充到协议合同中,避免发生纠纷。同时在参加补习培训班时所签订的协议和缴款单据要保存好,一旦发生纠纷,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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