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服务“猫腻”多,消费维权知多点
来源:乐从市监分局     发表日期:2019-04-08 17:28    点击数:5424    作者:梁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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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网络交易的兴起,物流行业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物流配送企业不断涌现,物流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消费者一时大意导致的消费投诉日渐增多。

日前,市民A先生于某家具商场购买一批家具,委托B物流公司运送到河南,交易前双方约定物流费用按照家具体积核定,每立方110元。到货后,物流方向市民收取费用6700元。A先生要求查看货运单据底单后发现单据上注明家具体积61立方,与实际相差甚远,A先生要求物流方重新核算货物体积,退还多收款项。物流方表示双方认同物流条款才承运,是A先生违反合同,如不按时提货将加收仓储费。双方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遂向乐从消委会投诉。接报后,工作人员介入处理。根据投诉方提供的家具设计图、物流行业运输包装处理特点,协调双方就货物体积测量标准进行重新协商。最终物流公司同意根据新的测量标准退还A先生多收物流费用200元。

由于进入门槛较低、物流行业鱼龙混杂,乐从消委会提醒消费者:

1、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物流单位进行消费。相对而言,自营物流具有专门的物流人员和运输工具,对运输的各个环节有较强的控制能力,能够较好保证送达时间和服务质量。物流代理机构本身不具有运输服务资质,接单后外包给其他物流单位,价格相对低廉但服务质量无法保证。

2、交易前签订详细的运输协议,明确单价、计量方法、到货期限、送达地点、支付方式等,贵重物品应选择保价运输。因为计量方法模糊导致物流费用差别较大,提货时要求“补差价”或双方口头承诺“送货上门”,到货后却要求消费者到物流点自提等投诉屡见不鲜。运输协议应一式两份,各自妥善保管,以备发生纠纷时进行举证。

3、到货后尽量当面验货,发现货物存在破损、缺失等应选择拒收并留存证据。不少消费者贪图方便会让快递员把货品放到智能快递收件箱、物管中心甚至直接签收不验货,这种做法虽然方便,消费者发现货物发生破损、短缺等问题在签收后,责任方往往互相推诿,容易造成责任认定模糊,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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