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消费莫轻视,注意事项多留心
来源:容桂市监分局     发表日期:2019-03-15 12:48    点击数:12406    作者:吴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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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容桂消委分会收到周小姐反映其妈妈20185月份购买某牌保健品的申诉,该保健品标识有保健功能、增强免疫力等等功效,商家表示吃了上述保健品,可包治百病,吃了一个月后,7月份缴费了9740元再次购买第二次保健品,商家表示三个月内无条件退款,9月份吃后发现与身体不适应,就要求退款,但商家拒绝并且拖延到3个月后就明确说不能退的情况,因当时市民要求退款并没有超过三个月,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协商要求商家退回9740元给予市民。

近期,我局收到多宗关于保健品消费的投诉,因此,容桂消委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包治百病的虚假夸大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保健品消费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认清保健食品的法定标志

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批准部门。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在正规保健食品包装上,还应标示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

二、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消费者应根据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尤其是老年体弱者、慢性病患者、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定人群,在选择保健食品时要谨慎。

三、不盲目参加知识讲座,不盲目通过会销买保健食品

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志的非法保健食品。

四、不要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不能宣传疾病预防、治疗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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