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古朗股份合作经济社(择桂小组)土地定向发包方案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古朗股份合作经济社(择桂小组)土地定向发包由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所联合古朗村“两委”、古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协助古朗股份合作经济社(择桂小组)(以下简称“古朗股份社择桂小组”)组织,为使古朗股份社择桂小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进行土地发包,古朗股份社择桂小组经小组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特制定本定向发包方案:
一、资产发包标的的基本情况
1.发包方:古朗股份社择桂小组;
2.定向发包对象:伍伟贤;
3.土地名称:祠前西北面什地;
4.土地数量及面积:共有1块,总面积约:0.31亩 ;
5.土地所在位置:古朗股份社择桂小组鱼塘片内;
6.资产使用范围:按所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种植;
7.合同的起止期限: 年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2023年
12月31日止(按实际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其中,从实际签订合同时间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为第一年,第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承包款。
?若是弃标后重新发包,或在本年度期内退包后经重新发包的,合同的起始时间也是按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包款也是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
8.资产定向发包基本信息:
序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亩) |
定向发包价格(元/年) |
定向发包对象 |
合同时限 |
合同起始时限 |
1 |
祠前西北面什地 |
0.31 |
1500 |
伍伟贤 |
约 年 个月 |
按实际签订合同时间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9.合同履约保证金:一年承包款总额的30% ;
10.表决方式:采用小组户代表方式进行表决;
11.合同的签订及相关付款办法:
待本定向发包方案通过表决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方于5个工作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到择桂小组(找小组长梁深迪)签订承包合同,并足额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土地承包款给发包方,若中标方在上述时间内不签订合同或不足额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土地承包款的,发包方收回该地块另作投包;以后在每年的 10月1 日前应一次性交付下一年度土地承包款(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下同,相关交易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从第二年起,若承包方逾期缴交承包款的视为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承包方须按每年总承包款的日千分之二(2‰)向发包方交纳滞纳金。若承包方逾期超过1个月未足额上缴承包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不再通知承包方即可解除合同,收回该地块另作投包,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承包方所拖欠的相关款项。
具体可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古朗村民委员会
账号:801101000926732415
开户行:古朗农商行
二、其他
其他要求详见《杏坛镇古朗股份合作经济社(择桂小组)土地承包合同》。
附:1、《杏坛镇古朗股份合作经济社(择桂小组)土地承包合同》
2、《杏坛镇古朗股份合作经济社(择桂小组)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
杏坛镇古朗股份合作经济社择桂小组
(杏坛镇古朗股份合作经济社代章)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