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成员: 肖秀明 区委常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钊君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何志成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温良谋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朱胜华 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秦 颢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曾正能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何梓锋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李绍荣 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区纪委、区监察委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肖秀明:主持全面工作。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刘钊君:协助书记工作,主管宣教调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驻伦教街道纪检组、派驻陈村镇纪检组、派驻乐从镇纪检组、派驻龙江镇纪检组、派驻均安镇纪检组、派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纪检组、派驻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派驻区财税局纪检组、派驻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纪检组、派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派驻区审计局纪检组、派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纪检组、派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纪检组、派驻区高新区管委会纪检组、派驻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纪检组、派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派驻区公路局纪检组、派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何志成:协助书记工作,主管办公室(干部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派驻“两德”经济合作区纪检组、派驻大良街道纪检组、派驻容桂街道纪检组、派驻勒流街道纪检组、派驻北滘镇纪检组、派驻杏坛镇纪检组、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组、派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区直属机关纪工委、派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纪检组、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派驻区公安局纪检组、派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纪检组、派驻区农业局纪检组、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派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区纪委常委温良谋:分管办公室(干部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派驻容桂街道纪检组、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组、派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派驻区公安局纪检组、派驻区农业局纪检组。 区监察委委员朱胜华:分管第一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驻乐从镇纪检组、派驻均安镇纪检组、派驻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派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纪检组、派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 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委委员秦颢:分管信访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派驻“两德”经济合作区纪检组、派驻勒流街道纪检组、派驻杏坛镇纪检组、区直属机关纪工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委委员曾正能: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派驻伦教街道纪检组、派驻陈村镇纪检组、派驻区财税局纪检组、派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派驻区审计局纪检组、派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 区纪委常委何梓锋: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派驻大良街道纪检组、派驻北滘镇纪检组、派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纪检组、派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纪检组、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派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区监察委委员李绍荣:分管宣教调研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派驻龙江镇纪检组、派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纪检组、派驻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纪检组、派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纪检组、派驻区高新区管委会纪检组、派驻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纪检组、派驻区公路局纪检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