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顺德区人才租赁房管理办法》等文件
近日,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顺德区人才租赁房管理办法》和《顺德区创新创业种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审议通过《顺德区人才租赁房管理办法》
该《办法》根据《顺德区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的意见》制定,是我区构建立体式、全方位人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增强我区对高层次人才的综合吸引力,吸引和留住一批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为我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拓宽房源筹集渠道。人才租赁房的房源筹集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筹集,经认定后作为租赁房使用。二是扩大入住申请范围。区内经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区外战略合作机构以及与顺德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平台机构相关人才均可申请入住。三是加大补贴扶持力度。区内人才免除入住期间的全部租金,区外人才免除租金的50%。四是明确人才入住期限。高层次人才入住人才租赁房的期限最长为3年。五是规范审核分配程序。明确了各部门在人才租赁房受理申请、资格审核、排序分配及入住管理等具体分工及流程。
——审议通过了《顺德区创新创业种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顺德区创新创业种子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是由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发起设立的政策性基金,旨在通过对种子项目的投资,引进与顺德产业发展相关的研发和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吸引高层次人才落户顺德发展。种子基金总规模为2亿元,其中大学城种子基金规模为1亿元,德顺国科种子基金规模为1亿元,主要投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阶段,公司成立不满3年,年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且具有对新技术、新思维、新商业模式的发掘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作用,种子基金采用直接股权投资形式进行投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投资标的注册资本或实际出资额的30%,且不作为第一大股东,大学城种子基金单笔投资可达100万元,德顺国科种子基金单笔投资最高可达500万元。同时,为更好地吸引高层次人才的落户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升级,种子基金对被投项目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保障了政策性基金的战略使命。
该《办法》的出台,将掀起全区上下创新创业的新热潮,促进高层次人才和优质项目落户,引导高端人才资源、项目资源等创新资源集聚我区,带动产业经济升级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