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聪恩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
发表日期: 2017-09-1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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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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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监督暂行办法》

    近日,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监督暂行办法》等。
    该办法的出台符合法律制度规定,又与我区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实际相结合,可操作性强,形成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模式。主要特色包括:重点加强对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监督;创新提出“主体监管,全程监督”的原则;明确规定服务合同的必备条款内容;严格禁止转包及履约过程中变更实质性条款;创设承接主体建立台账、财务、定期报告三个制度;统筹项目衔接与保持合同到期期限一致相结合;严把绩效考核监督关口。
    该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活动的运行监督,提升政府购买服务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