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聪恩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
发表日期: 2017-07-24 19:22
点击数量:2064
文章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分享至:

——审议通过《佛山市顺德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近日,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我区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简化水价分类,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的要求,以及《佛山市顺德区供水专项规划修编(2012-2020)》,我区将逐步实施全区各镇街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实现双水源供水格局,保证全区安全、优质供水,满足市民对水质不断提高的要求。受大额投资及物价上涨的影响,供水成本大幅上升,“十三五”期间,顺控发展公司计划扩建水厂和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共10个,总投资25.11亿元。根据供水公司的申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成本监审,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后,形成了《佛山市顺德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本次调整方案有几个特点:一是简化水价分类,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水价分类由原5类(居民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商业用水、特殊行业用水)简化为3类(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二是加大居民阶级水价价差,促进节约用水。根据不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级要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经测算,我区目前超过80%的居民用户在阶梯水价第一级范围内,整体影响较小。三是对困难群众实施优惠。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革命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为优抚对象,每月每户用水量不超过8立方米(含8立方米)的,免收水费,超出部分(8~23立方米)按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优惠50%,超出23立方米部分的则按阶梯水价办法收取。四是调整后的水价与周边地区接近。
    通过此次价格调整,将能进一步促进我区供水事业良性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安全、优质的用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