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佛顺劳人仲案字〔2019〕1731号
来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4-1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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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熠光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玲):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敏星诉被申请人上海熠光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钢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乐从钢铁世界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顺劳人仲案字〔20191731号),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连带支付:201881日至20181130日工资14000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3500经查,你单位的住所地为上海市奉贤区岚丰路115091044室。在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书、仲裁申请书、开庭通知书、证据材料等文书的过程中,本委于20190412日收到退件后,由于无法与你单位联系,因此,无法将上述仲裁文书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给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本委定于20190701下午230在顺德区乐从镇镇安路A9乐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现本委将该案的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见本公告可自行到本委乐从仲裁庭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安路A9号四楼,联系电话:0757-28331272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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