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申请指南
来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4-1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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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1.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应(历)届毕业生。以上对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

2.顺德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以及顺德户籍退役士兵;

3.顺德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指按有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予以认定的人员)。

提示:以上申请人需在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信用记录良好,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或行业知识,具备一定创业及持续经营的能力贷款申请人必须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体经营者/合伙事务执行人

(二)贷款条件

1.使用贷款资金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国家限制的行业不享受此项贷款政策,包括:广告业、歌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桑拿、网吧、氧吧等。

2.所经营项目必须落户在顺德区域内。其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合伙经营项目须已领取区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及国家法律、规章所规定的许可证,有具体经营项目、固定经营场地其中营业执照初始申领时间为最近年以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工商户正常经营超过3个月以上,有持续、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学生创业项目需提供创业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

3.所经营项目依法合规经营,截至贷款申请日未有拖欠应缴税费、工人工资及其他社保费用或规费,未涉及较大金额的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有价证券、期货买卖及股本权益性投、房地产买卖

5.担保:申请人能提供合作银行认可的抵押物或1至2合作银行认可的保证人。

提示:每名申请者只可以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包括续贷)。

二、贷款额度期限

(一)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在各类创业大赛或优秀创业项目评选中获奖的落地项目,贷款额度可提高到20万元。

(二)贷款期限一年,经批准可续贷一年。符合提高额度条件的,借款人可于贷款结清前后1个月内,在不超过单笔最高限额的前提下申请增加贷款额度。

还款方式每月付息到期还本或每月还本付息(包括首1-4个月还息不还本,后每月还本付息)。

(三)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三个百分点。对信用状况较好、贷款效益好的创业者,利率可适当优惠,具体由合作银行自定

提示:贷款人可以提前结清贷款,提前结清贷款后不能申请续贷。政策衔接:2017年5月14日前已批准贷款的(以区民政人社局审批日期为准),贷款期满后可申请续贷,整笔贷款结清后可申请全额贴息。原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可不超过原贷款额度续贷一次。

三、贴息标准

额贴息政府负责单一借款人贷款金额所产生利息的100%贴息。

四、提交资料

(一)申请贷款。申请人向合作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贷款申请表:《创业带动就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资料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毕业生对象的,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其中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属军转干部、退伍复员军人的,提供由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属就业困难人员的,以《就业创业证》上的认定为准。申请人及其配偶(若有)的主要收入来源及收入金额的合同、账单、账户流水收入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配偶(若有)现居住的或归其所有的房地产以及其他财产权属文件等资产证明材料。

3.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等。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   

    4.借款人应为贷款提供担保,其中以自然人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10万元须提供一名非配偶自然人保证人、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上须提供两名非配偶自然人保证人。借款人提供房产、土地、厂房等作为贷款抵押物的,经合作银行审批同意可不需要提供担保人。

    5.保证人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收入来源及收入金额的合同、账单、账户流水收入状况证明材料;保证人现居住的或归其所有的房地产以及其他财产权属文件等资产证明材料。

6.合作银行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请贴息。

借款人必须根据合作银行及贷款合同的规定,每月足额向合作银行支付利息或还本付息。申请人可于首次贷款结清或续贷结清后3个月内分别申请政府贴息,政府根据款人还息(还款情况,对按时足额还息(还款款人给予全额贴息。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政府不予贴息。申请贴息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一式2

2.贴息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贷款贴息期间的利息收入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贴息申请人在合作银行申请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存折或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该笔贷款的《借款借据》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1.申请贷款程序

    申请人向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合作银行派专人入户调查审批

 ƒ合作银行审批后,指引申请人网上申请:

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网址http://www.sdewt.com/OuterNetWeb/appMain?service=index&func=index)

点击“注册登录”注册个人帐号,按要求录入资料

注册成功后点击“部门服务”,搜索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然后搜索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点击“在线申办”

    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系统将根据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确认后退回《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1份给申请人。

申请人到合作银行办理担保手续

⑥合作银行发放贷款

    2.申请贴息程序

贷款结清或续贷结清后3个月内分别申请贷款贴息

合作银行确认申请人按时足额还息(还款)后,指引申请人网上申请: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

点击“部门服务”,搜索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然后搜索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点击“在线申办”

    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系统将根据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

ƒ网上申请后,交申请资料到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服务窗口

审批服务科审核后交就业促进科办理拨款手续,贷款贴息金额拨到申请人收款账号。

 六、其它事项

    政策依据:《印发<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民社发[2017]182号)。

七、询电话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2835825、22835711

    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4楼

顺德农商银行

大良:2238506822385066 凤山中路38号副楼

容桂:26688823、26688723 容桂大道中134号

伦教2281630922816889 伦常路7号   

勒流2636816326368168 银城路30号

陈村2939190029391905 旧圩合成路美花3号A座

北滘2327292223272924 三洪奇大道76号          

乐从29398035、29398038 新桂路B98号-B104号

龙江23883488丰华北路160号

杏坛27380713河北大道10号

均安25517707 恒安路24号景汇名都102-103号铺

顺德邮储银行

顺德营业部:22667070 大良南国东路顺成大厦办公楼一层

锦湖:22280748 大良锦绣路2号

容桂:28890289 容桂桂新西路18号首层

北滘:29892313 北滘东基路115号海畔嘉苑6-7号铺

新桂:23600328 乐从镇新桂路A38号富德居A46、A48、

    A50、A52号商铺

文华:29223698 龙江文华路1号奥斯登堡豪庭21-23号铺

勒流:29201168 勒流银城路21号翠怡花园18-21号铺

恒安:25501093、25501095均安恒安路24号景汇名都

    194号商铺

 

 

 

 

 

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户籍地址

 

学历

 

身份证号

 

就业创业 

 

人员类别

□毕业五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

退役军人  就业困难人员

贷款金额

(大写)

 

营业执照

登记名称

 

营业执照

初始登记时间

 

雇员

人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项目

 

贷款用途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成员

关系

年龄

年收入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申请人承诺

本人从未申请过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小额贷款

以上填写信息及提交资料全部属实,如有虚假申报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镇(街)    村(居)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贷款账号

 

贷款金额

(大写)

          元

利息总额(小写)

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申请人

意  见

 

本人申请贷款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现申请    年   月至    年  月共  个月的贷款贴息,贴息金额         元。

    以上填写信息及提交资料全部属实,如有虚假申报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意  见

 

该笔贷款已按时足额还息(还款)

                           

                            年   月    日

民政
人社局

意  见

 

经审核,同意给予    年   月至    年   月的

贷款贴息,贴息金额      元。

                            

                      年   月    日    

备注:1、贷款账号为银行《借款借据》上 “贷款账号”栏信息。

      2、收款账号为银行《借款借据》上 “存款账号”栏信息。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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