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省、市有关医疗救助政策精神,结合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意见和网上收集到的意见情况,我局形成了《顺德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对《顺德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8月8日至24日期间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8日
(联系人:赖小姐,电话:22831121,邮箱:644013120@qq.com)
附件1:顺德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顺德区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家庭总资产限额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