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陈村分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架构
来源: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陈村分局      作者: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陈村分局       发布日期: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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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的宣传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政公用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与审批项目相关的验收工作,核发许可证件;负责环境功能区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环境标准和组织实施和环保产业管理;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和考核、监测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农业污染防治;负责组织生态示范单位的申报评选认证工作;负责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上级下达的各类污染源调查和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及核算工作;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固件废物年度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水源保护和其他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的管理,参与镇环境保护相关的各类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自然资源开发规划;负责行业公共突发事件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废物应急处置;负责对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港口、水陆运输实施行业管理和调控;负责相关规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渔船、手扶拖拉机年审检测管理;负责水事活动和水政监察管理;负责地方公路和城市道路路政、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城市园林和公路道路绿化养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和固体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实施;负责组织职能范围内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没收物品的销毁处理;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陈村分局设7个科室,其名称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科。

负责分局文秘、信息、统计、会议和培训的组织协调等日常事务;负责组织人事、党、团、计生和文化建设;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化、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对罚没财物和行政收费的财务监督和管理;负责管理内部后勤事务、接待工作、对外联系和车船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分局绩效考评及人员考核;负责分局人员作风、纪律建设,检查监督分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查处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现象;负责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并交办信访案件,督办重大案件、反复投诉案件,组织协调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材料、专题研究文章及总结材料;负责管理执法证件。

(二)环境保护科。

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案件的调查工作;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制度;拟订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生态的环境保护管理;监督生态破坏的恢复,监督管理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及噪声、振动等的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工程项目的运营监管;负责环境监察、监测以及排污费的征收;负责检查监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污染源的调查;负责处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负责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推广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清洁生产;负责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参与城市其他环境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三同时”管理和验收;协助为企业上等级、产品认证、产品创优、外贸申请、融资上市等活动提供守法证明。

(三)运输水政科。

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案件的调查工作;负责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协调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负责辖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线路的协调管理;负责节假日旅客运输、重点货物运输、指令性抢险物资运输等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负责港口行政管理、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水事活动监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包括乡镇渡口)、水路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对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性收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行业、港口码头、水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维护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港口码头、水运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协助区做好道路客货运、城市公共交通、客货运输站场和港口码头的发展规划;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市政管理科。

负责地方公路和城市道路、街道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及行业管理;负责交通信号灯日常维护管理;负责路灯、街灯改造项目监管;负责户外广告规划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市、区有关燃气方面的文件精神,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燃气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综合执法科。

负责政策、法律研究工作,为分局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和法律意见;负责贯彻执行办案程序规范,审核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业务管理和执法实践中法律理论及重大、疑难问题的研究,创新管理和执法机制;负责环保、交通、违建案件的立案、处罚、销案和与相关部门案件移送工作;组织办理听证、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和协助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对各职能科室执法业务的检查、监督、指导;负责违章建筑的整治工作;负责调解处理环境污染投诉。

(六)城市管理科。

负责全面开展“美城行动”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镇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案件的立案处理;负责城市管理案件罚没物品的管理;负责户外广告牌的整治;负责监督辖区内的垃圾收倒,道路、公园的绿化保洁管养;负责河涌保洁、内街巷下水道、沙井的清疏,乱张贴的清理及公厕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各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清运工作;指导各村(居)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城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各村(居)城市管理效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对数字城管工作监督、考核和管理。

(七)审批服务科。

全面负责分局行政许可(包括日常管理类审批和非许可类审批)的受理、审查(日常管理类审批如出具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等,需结合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出具审批结果的,仍由专业科室根据该事项的日常管理情况完成审查工作)和批准,并直接与上级审批服务部门对接;负责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及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初审,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协助“三同时”管理和验收;根据顺德区《关于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文件的规定,跟进垃圾处理费的有关工作

三、办公地址:陈村镇建设大厦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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