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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德人民政府论坛 > 建言献策 > “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意见征集
建议政府监督企业双休和国家规定假日执行
1楼
56673
181*******
2018-09-08 09:44
    国家越来越重视人们的生活质量,可是在顺德很多企业对国家规定假日选择少放或者不放假,而且加班也没有任何加班工资。越来越多地方的企业执行双休制。顺德这样的工业发达的城市却没有企业进行监管。
    随着90,00后的年轻人进入社会,他们对生活的要求更高,更加追求自己的时间。很多年轻人喜欢旅游,利用周末或者一些假日出去放松,出去游历。顺德政府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吸引人才,而这些年轻的人才却因为企业的原因,不愿意到顺德工作,更加愿意去广州、禅城这些城市中心工作,原因之一就是,那里的企业大部分双休,和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假日的执行。
    所以政府督促企业实现双休和国家规定假日的执行,对顺德引进人才是一个非常大的促进。
155503
138*******
2018-09-12 10:47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楼
您好!非常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并就提出问题予以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在保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基础上,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如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或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
    为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得安排补休。
    顺德区、镇街人社部门每年都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对区内用人单位实施分类排查,做到及时发现、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加班工资是其中必检项目。如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向所在镇街人社部门投诉反映。
    下一步,区、镇街人社部门将继续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同时,继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企业职工的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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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36
181*******
2018-09-14 09:44
3楼
【回复 2楼】:
劳动法是有文明规定,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可每周6天就超时了,超出的8小时完全无偿的,老板们都认为理所当然。可劳动者却不敢举报公司无偿加班,害怕失去工作。希望政府确实有效的监管检查下,能更加有力的保护劳动者权益。非常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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