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损毁,无从申诉,负责部门推卸责任
10年前,大门村委在我家门前种植的木棉花树(现今约25米高以上)倒下,导致我家房屋部分损毁,二楼围栏已塌下来、二楼顶部有突出部分脱落现象以及造成外墙出现裂痕,对此次庞大的木棉花树倒下,已造成心里阴暗,住着心里不踏实。种植的树没有加固,每次刮风下雨均感到害怕,多年内与隔壁邻居已多次向村长反映,但一直没得到处理结果。事后已向村长及村委居民小组负责人反映,大门村委会有责任为我家损毁部分进行修缮。
理由:
第一、据我所知树是大门村股份小组种植及负责管理维护的,应该由大门村委对树木进行加固,而村长及村委不作为,管理不到位,将我们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第二、多年内我家与隔壁邻居家已多次向村长反映,村里大部分村民都知晓此事。而村里种植的树木已超出了安全范围,我们多次要求村长将树木移走,当时村长及大门村委人员也前来勘察,但不同意移走,村长反映村委不同意原因是:居委主任李润荣和负责人表示木棉花树有价值,过一段时间,村房屋会迁拆,但事后树木也没有进行修剪及加固树木的维护。第三,由于树生长大,已造成地面有裂缝6cm左右宽,村长及村委会人员只单凭自己个人意见,没有专业鉴定能力,判断树木的危害性。所以才造成了这次树倒塌压毁我家房屋的事故。由此可见村长及村委应承担责任。
1、大良街道居委会已在监督投诉回复里已确认大门沙圩村迎康路6号门前的树木是沙圩村种植,已上门反映协商问题,作为沙圩村村长说不关他的事,也不知道树木是谁种植及管理。但很明显大良街道办大门村居已明确种植及管理者是沙圩村。
3、几年内已多次向村长反映情况,村长没有做好投诉问题的备案及处理问题的后续反馈,一直将问题推卸到居委身上,没有做好解决问题的态度,敷衍了事。
4、台风是不可抗力,但这是由于管理部门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管理不到位,村民反映问题置之不理才造成此次房屋损毁,是否出现事故才算有责任?
5、多次投诉房屋损毁问题(佛山12345及政府网)村委会回复敷衍了事,村长一直逃避,没有做到为村民解决问题的态度,没有联电或走访。 我们作为市民也是无辜的,难道村委及村长工作管理不到位,就让我们市民承担他们的过错吗?官官相卫,但我相信还会有廉政的部门为我们申诉。请政府部门人员协助将问题转到上一级部门处理。因转回到大良街道大门居委,也是无法解决问题,一直敷衍了事,谢谢。(迎康路6号户主:何小姐,1392826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