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初中的入学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学区划定由镇(街道)教育组根据学校布局实际制定。
3、行政相对人办理条件或资格: 学龄儿童。 |
1、目前主要入学政策是《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即在满足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基础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先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的原则,安排招收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2、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入读后,有充足公办学校学位,能够满足普通借读生就读需求的,应当安排普通借读生入读公办学校。 3、公办学校学位不能完全满足普通借读生入读需求的,普通借读生须凭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积分分值高低,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4、我区积分入学政策依据是《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我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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