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
办理范围: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佛山市户籍居民
1、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
申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 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 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4、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详情]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居民)
温馨提示
办理范围:佛山市户籍居民
1、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主项变更的,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2、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
收费标准
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4、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详情]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市户籍居民)
温馨提示
办理范围: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
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
收费标准
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所需材料
1、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流管机构办理居住登记的,可提供流管机构核验过的居住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3、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注:按照省公安厅的规定,临时身份证须到户籍所在地户政窗口办理,不能在居住地办理。 [详情]
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居民)
温馨提示
办理范围:佛山市户籍居民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 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4]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说明: 申请人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当主动将原证交回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
收费标准
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 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4]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说明: 申请人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当主动将原证交回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 [详情]
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市户籍居民)
温馨提示
办理范围: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
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
收费标准
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所需材料
1、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流管机构办理居住登记的,可提供流管机构核验过的居住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3、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注:按照省公安厅的规定,临时身份证须到户籍所在地户政窗口办理,不能在居住地办理。 [详情]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
办理范围:佛山市户籍居民
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收费标准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详情]
        办理地点
户政管理单位名称 户政服务窗口地点 联系电话 服务范围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大厅 22835307 顺德区辖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业务
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 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332号大良派出所户政大厅 22618165 大良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顺德区公安局容桂派出所 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容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28399193 容桂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顺德区公安局伦教派出所 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路伦教文化广场北侧行政服务中心 27720733 伦教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顺德区公安局陈村派出所 顺德区陈村镇南涌桥侧建设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23830420 陈村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顺德区公安局北滘派出所 顺德区北滘镇天宁路18号北滘派出所户政窗口 26656516 北滘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 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 28861544 乐从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顺德区公安局勒流派出所 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行政服务中心 25533151 勒流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顺德区公安局龙江派出所 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103号龙江派出所户政窗口 23393110 龙江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顺德区公安局杏坛派出所 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边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7388712 杏坛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顺德区公安局均安派出所 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行政服务中心 25518377 均安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