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陈府办发〔2012〕6 号


印发《陈村镇外来建设者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各有关单位:
《陈村镇外来建设者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试行办法》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陈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陈村镇外来建设者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试行办法

    为规范一年级外来建设者子女入学工作,有计划地录取优秀外来建设者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使其逐步享受与居民子女同等的教育设施和学习环境,进一步优化人口素质,推进外来建设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和谐共融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 周岁需入读陈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非陈村户籍儿童(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陈村居住或就业的、合法生育的子女)。
二、招生原则
    在当年完成招收陈村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由陈村教育部门根据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承受能力核定学位名额,在达到规定积分的基础上按分数高低择优招收要求进入公办小学就读的非陈村户籍借读生入学。
三、申请积分入学必备条件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或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的普通借读生可以参与积分入学申请。
    (一)年满6 周岁且未满7 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在我镇连续居住满2 年或以上;
    (三)自觉接受我镇计划生育管理,无违法生育或违法生育已接受处理超过五年以上;
    (四)儿童家庭成员(直系亲属)遵纪守法,无严重违法行为或犯罪记录。
四、招生办法
    陈村镇教育局于每年春季开学初,向社会发布当年入读一年级的招生通知,7 月上旬接受新生报名。对要求借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父母,对照“积分表”所列计分项目进行量化计分, 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对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比较第一项分数,高分者优先,依次类推。
    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 在6 月下旬,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到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门卫室索取报名资料,并按要求于指定时间持《陈村镇小学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就近学校登记报名。
    镇教育局和学校联合审核登记材料,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入学申请,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借读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在借读生招生通知发出前准备好“积分表”列出的报名时需提交的证明和验证材料。
    (三) 验证材料具体包括: 
    1.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 “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未完成免疫接种的儿童请报名前到医院完成,如果尚未到接种时间的,须由医院出具证明);
    2.父母和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必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5.购买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陈村社保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6.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居(暂)住证明原件(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证明);
    7.陈村镇内幼儿园证明原件(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的幼儿园);
    8.父母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镇人社局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证明);
    9.义工服务证明原件(镇团委办理相关证明);
    10.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收养子女必须提供合法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计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父母在原居住地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并在居住地居(村)委会验证);
    12.投资兴办工商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部门开具的缴税证明原件(凭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书面申请到国税、地税分局办理);
    (四)借读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就近入读的原则享受本镇学生同等待遇。
    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监护人照顾的子女(持部队师级或区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2.本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持区级或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3.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居民照顾(监护)的子女(持区级或以上民政部门、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和监护人的陈村户口);
    4.本镇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包括持《特聘工作证》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持职称证书及特聘工作证);
    5.有突出贡献或见义勇为的公民的子女(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级以上政府认可证明)。
五、部门职责
    (一)镇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报名系统的开发维护及学籍的核查。
    (二)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负责居住证情况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三)镇经济促进局:负责在陈村镇重点企业人员情况和引入特殊人才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四)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技术职称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五)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计划生育情况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六)团镇委:负责义工服务时间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七)镇派出所:负责审查违法犯罪记录。
    (八)陈村医院:负责儿童免疫接种资料的核查并在接种证上为完成免疫接种的儿童盖章。
    (九)社保局陈村办事处:负责社保缴费证明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十)陈村各公办小学:负责报名登记工作。
    (十一)陈村各幼儿园:负责出具本园幼儿在园接受幼儿教育时间证明。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并由陈村镇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外来建设者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表
      2.陈村镇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规定一览表

 


 

主题词: 教育积分△ 办法通知

 

抄送: 镇领导、机关各办局、各村(居)委会

 

陈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2 月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