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58
2012-05-2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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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某先生反映:其为大良海悦新城住户,小区物管规定5层以上住户生活用水每度加收1元的二次供水费用,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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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79
2012-05-2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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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回复:经调查了解,根据《顺德市供水管理规定》(顺府发〔1999〕14号)的有关规定,“各镇城区内的供水高度不小于黄海高程(专业名词)23米,一般能满足5层楼用水。城区内超过5层楼和边远地区超过3层楼的建筑物不能满足要求时,用户应自建二次供水设施,自行间接加压供水。”因此,住宅小区发展商从6楼(含六楼)以上采取二次加压供水方式符合有关规定。
采用二次供水的,一般供水公司负责供水到小区总表,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护和收费,发生费用有的计入物业管理费,有的由用户另外分摊,具体以双方的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物价部门不对该收费进行统一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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