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56
2012-05-2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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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刘先生反映:其在顺德购买的小车并不在我区内行驶,但仍要缴纳年票费,且认为年票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不合理,咨询由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收取年票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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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72
2012-05-2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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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路局回复:佛山市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票是根据市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佛府〔2009〕7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原市交通局《佛山市交通局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次)票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佛交〔2009〕275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文件决定来征收和管理的。
1、根据该《细则》第二章第二条:在本市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在年票费统缴期一次性缴交路桥车辆通行年票费。 2、根据《细则》第六章第七条:新购并在本市上牌车辆及外地迁入的车辆,必须在《机动车行驶证》发证之日起30天内,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年票费征收点进行登记并填写入户登记表,缴纳自《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之日起至年度末的年票费,逾期加收滞纳金。 根据《细则》第八章第十七条:本市籍车辆不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年票费的,除可按《佛山市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次)票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滞留车辆及责令限期补缴外,并从应缴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3、根据《细则》第三章第三条: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是车辆通行年次票费的征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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