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58
2012-09-0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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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何女士反映:其家庭条件差,父亲身患重病,无法支付其本B学校的学费。她听说助学贷款利息较低,特意咨询有关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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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54
2012-09-0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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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回复:顺德扶贫助学政策的资助对象是我区领有有效《低保证》家庭的幼儿、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大学新生。其中大学新生助学是指:当年考入高等大专院校的低保家庭子女,原就读我区高中学校的,凭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低保证、户口簿在原毕业学校申请,审核合格的,按“省外本科6000元、省内本科5500元;省外大专5000元、省内大专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补贴。资助对象只限于大学一年级新生。
信访人提及的“助学贷款”,根据2004年6月8日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条第2点、第3点规定:普通高校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借款额度内,负责组织本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申请。因此有关助学贷款事宜,建议信访人咨询在读普通高校的资助工作负责部门,也可通过联系顺德慈善会(咨询电话:0757-22222323)等社会慈善机构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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