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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不得以兴趣班为名增加收费
1楼
14559
2012-05-21 16:22
  北滘某市民反映:作为幼儿家长,其不反对幼儿园开办兴趣班,但必须自愿参加。相比校外的兴趣班,校内的兴趣班收费相对较低,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不应全面禁止幼儿园办校内兴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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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81
2012-05-22 09:54
2楼
  区教育局回复:针对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乱收费现象,国家、省先后出台了系列文件,督促幼儿园按规律科学、规范办园。
  1、在2011年12月28日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明确规定“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纠正小学化教学内容和方式”,“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2、在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随后,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颁布了《关于的实施细则》(粤价〔2012〕47号),其中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兴趣班作为幼儿园长期存在的现象,对幼儿园“小学化”教学及收费管理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国家和省相关法规的出台,有效地整顿了这两种现象,促使幼儿园开展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保障幼儿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我局遵照省和国家的规定,严格要求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兴趣班为名向幼儿进行“小学化”教育或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一直以来,我局致力于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明确幼儿园办园理念,规范幼儿园课程,让幼儿在多元化的活动课程中发展积极的情感、态度、兴趣、能力等素质,增长知识和技能。而对于市场上的兴趣班,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幼儿发展的特点与需要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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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90
138*******
2012-05-22 10:24
3楼
很多时候都会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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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92
189*******
2012-05-22 10:25
4楼
了解一下幼儿园老师收入就理解为何有这现象了。很多还是一千多二千。在现在的物价水平,活下来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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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95
135*******
2012-08-04 14:21
5楼
说什么致力于幼儿保教质量。现在顺德教育不公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现在幼儿园老师的工作态度你管得着不?现在幼儿园老师的假期你管得着不?现在幼儿园老师的待遇你管得着不?你们根本就管不了,谁听你的笛子?现在是各镇的村委会为教育指路的,他们说不加工资你奈何他了?村委会不加工资,优秀的老师为了生存去了贵族幼儿园工作造成教育不公,你改变了这种现象了?一句话,你们不把幼儿教育的全部归你们管,那你们说的话,你们所指定的规则对于顺德幼教简直连一个屁都不如。一个读完大专的毕业生,进入幼教行列,看着自己的生活质量慢慢落后于各位同学,心里真的很郁闷,自己做的是很有价值和意义的工作,薪酬却一点都体现不了我们的价值。我现在都开始怀疑我走的路是不是正确的。【回复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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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21
159*******
2018-11-15 23:02
6楼
一律不准真的有时两头都不好,以前我孩子报个兴趣班几百块,我下了班接都行,现在没兴趣班,下午4:30前要接走,我们跟本做不到。
有些同事因此送孩子上贵价私立幼儿园,有些花1千多请人接。这现状真对大家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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